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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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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研 [2017] 36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福大研[2017]17号、附件)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基本条件

参评对象、基本条件详见附件,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参照上述文件精神开展本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由研究生院直接确定名单并公示,学院无须组织评审及报送材料。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于10月12-16日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并打印交给学院经办老师。

2.学院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公示。

3.学院经办老师根据实际评审情况,登陆系统以“批量修改”的方式填写评审结果和推荐顺序,并审核通过。学院经办人员“横向”打印一份“上报名单”,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4、优秀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奖学金名单并发放奖金和证书。


附件:福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福大研[2017]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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