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批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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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
第2批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院、学位点、研究生:
接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批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2018学年毕业与授予学位第2批送审工作申请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1、 第2批送审申请时间为11月6日—11月15日,在此期间的操作仅涉及研究生本人登记发表论文信息、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和提交送审申请,无需提交论文的电子版。11月9日0时起系统将关闭申请,未提交申请者,本批次送审不再受理其申请。
2、在学期间没有发表论文要求的也需在发表论文登记处点击“提交审核”。
3、以往批次有提交过申请,但实际并未提交纸质论文进行送审的研究生,无论是否审核通过,都需本人自行撤销上次申请后,才能在本批次成功提交申请。(撤销步骤:论文信息—论文送审申请—“用户操作栏”点击“撤消”按钮(被撤消的记录可在“历史记录”里查看))
4、 以往批次论文送审成绩为不及格者,仍需重新提交申请(二次申请)。
5、研究生院将根据在系统中申请本批次送审的人数分配给本学院查重指标,查重时间另行通知,每批次每位送审的学员只有一次查重机会。
6、各学员只能在系统查看到本人的送审成绩,不能查看到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可由导师反馈,导师可以在自己系统查看到学生的评阅意见。
具体工作时间细则安排请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http://yjsy.fzu.edu.cn/html/byyxw/zxtz/2017/10/29/fa364b37-74ec-4669-a913-356066280654.html
2017-2018学年第2批毕业学位申请材料请从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上自行下载http://jgxy.fzu.edu.cn/XZZQ/index.jhtml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