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州市渔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评选专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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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提升全市渔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渔民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关于推荐福州市渔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评选专家的通知》(榕海渔〔2017〕590号),现就我校推荐福州市渔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评选专家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专家专业
为满足评选工作需要,现征集水产养殖类、藻类、水生生物病害与疫病及防治、渔业生态与资源、水产品加工、流通及冷链、水产品质量安全、财务会计类等领域从业经验丰富、知识系统全面、具有一定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入选专家库。
凡是党政领导、行政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不列入福州市渔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评选专家库。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农业合作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熟悉水产养殖、加工、病害防治或财务会计等相关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渔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项目评审工作。
(五)在合作社的评审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三、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3日前将《渔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评选专家自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49381415@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两份均需“本人签名”和“部门公章”),同时提交专家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及近三年主要工作证明材料两份并加盖“部门公章”且注明“与原件一致”至经管中楼314办公室。
人事处师资科:吴红珊、陈育芳、郑雨晗;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