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在校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资格认定办法
- 发布日期: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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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教【2017】2号
经济与管理学院鼓励广大本科在校生积极参加科研训练,注重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强对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特长生)的选拔,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资格认定办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
(一)在校期间,在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 篇(第一作者、完成单位署名福州大学)或被EI、SCI收录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 篇(第一作者、完成单位署名福州大学);
(二)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前五名)(完成单位署名福州大学);
(三)研究报告为省级及以上部门决策或立法所采纳(需提供有关部门正式书面意见)(前三名,完成单位署名福州大学);
(四)在校期间,在附件清单所列的比赛中获规定等级奖项。
附件:经济与管理学院认定特长生的竞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7、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