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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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文 件
经管教【2018】2号
关于开展重大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单位:
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福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教学成果奖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领域最高层次的奖项,也是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最具有标志性的成果。历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各高校均十分重视,竞争也很激烈。为了在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优秀成绩,并以教学成果奖的培育评选工作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项目培育机制
学院以立项的方式对重大教学成果项目(本科领域)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育。今后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推荐项目将优先考虑培育项目。本次全院计划立项4个成果培育项目,每个项目培育经费共10万元,分两次拨付,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
1.要求每个系对所在单位的本科教学与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在总结系教学改革已取得成果、明确人才培养优势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发展趋势及学院未来教学改革工作重点,提出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这些成果奖培育项目不是单纯对已有教改项目的堆砌,而是在对过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梳理整合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的“十三.五”规划和学院建设区域特色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具有明确改革意识和建设思路、创新性强、特色明显、预期效果好、代表学院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特色,在全国高校能起示范辐射作用的项目。
2.每个系原则上只能申请培育一个成果培育项目。为调动各系教师参与成果培育工作的积极性,成果培育项目实行1+X制,即“1”为每个系申请的成果培育总项目,“X”为这个成果项目下设的与总项目建设内容密切相关的若干子项目(X=0-5个)。子项目接受总项目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学院考核立项的总成果培育项目,实行总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子项目建设经费由其总项目负责安排。
系在设立1+X成果培育项目时,务必考虑本系已有教改项目及其经费的整合使用,鼓励子项目为已立项的教改项目,避免同一项目不同人重复设置。在同等条件下,学院将优先考虑对已有教改项目整合提升较好的成果培育项目。
3.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通过予以立项研究实施。学院将每学期下系跟踪培育项目开展情况,以调研、座谈、汇报、交流等形式,力促项目抓改革,出成果,促使这些项目经过建设成为教学成果奖的有力竞争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6日前,系根据学院文件精神,提出系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2018年3月底,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听取培育项目汇报,并提出评审意见;学院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成果培育项目,学院发文公布正式立项培育。
三、材料上报
各系须高度重视此次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工作,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特别是充分挖掘、整合有特色、改革力度较大、有明显示范作用的,有望获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请各系将培育项目申报材料于2018年3月16日前交至教学办,并将电子文档发到2714891083@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2月3日
附件1:成果培育申请表.doc
附件2:成果培育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