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州市“五一先锋号”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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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州市“五一先锋号”的通知
(发布单位: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8-03-05 08:48:043 点击:91)
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当好排头兵”主体实践活动,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福州市总工会拟于今年“五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根据《福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申报福州市“工人先锋号”、“五一先锋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可申报2个福州市“五一先锋号”,请各部门工会按通知要求,认真推荐。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福州市“五一先锋号”推荐对象须是院系、科室、部门、团队等。
二、申报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具有良好的创新氛围、团队意识,有健全的激励机制,注重团队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技能的提升,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活动,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为提高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型省会城市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团队成员劳动纪律强,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未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较大质量、设备事故。
三、申报事项
请各部门工会积极组织申报,于3月8日前将申报表(一式3份)、简明情况表(一式2份)由单位工会盖章后交至校工会(教工活动中心北303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gh@fzu.edu.cn。联系人:王晓真,联系电话:22865064。
附件:
福州大学工会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