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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 发布日期:2018-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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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各研究院、学位点、各导师:

    根据《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研究生培养经费开支内容为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必需环节的论文送审费、答辩费(包括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预答辩、中期考核、预答辩、答辩)。

一、研究生培养费标准

1. 硕士研究生:1900/全程 ,包含如下:
1)开题评审费:200*3=600

2)论文送审费:250*2=500
3)论文答辩费:200*4人(含秘书1人)=800

2. 博士研究生:6300/全程 ,包含如下:
1)开题评审费:300*3=900

2)中期报告费:300*5=1500

3)预答辩费用:300*3=900

4)论文送审费:400*3=1200
5)论文答辩费:300*6人(含秘书1人)=1800

二、经费使用程序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经费报销须提供《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论文答辩方案》(附件1)和学生答辩费用单,费用单必须按照单个学生对应专家评委签领,由导师签字后到学院研究生办负责毕业与学位的老师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自行到学院财务办公室录单报销。

三、其他

本管理暂行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导师结余的研究生培养经费请按照《福州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逾期未使用完的学校将收回统筹。

附件1: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论文答辩方案(表格可以在下载中心下载)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425

附件1: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论文答辩方案

 

一、年级专业:

二、答辩时间:

三、答辩小组及成员

 

 

 

 

 

组别

地点

评委

答辩金额

学生学号

姓名

学生答辩费用

学生答辩费用总计

第一组

 

 

 

 

 

 

 

 

 

 

 

 

 

 

 

 

 

 

 

 

 

 

合计

 

 

 

 

 

 

 

 

 

 

 

 

 

第二组

 

 

 

 

 

 

 

 

 

 

 

 

 

 

 

 

 

 

 

 

 

 

合计

 

 

 

 

 

 

 

 

 

 

 

 

 

第三组

 

 

 

 

 

 

 

 

 

 

 

 

 

 

 

 

 

 

 

 

 

 

合计

 

 

 

 

 

 

 

 

 

 

 

 

 

共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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