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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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今年,教育部社科司将对2013年度立项的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鉴定结项要求参见附件1-3。
(一)通过鉴定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申请通过鉴定结项的,须有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不能是课题组成员,本校专家最多2名。
1、项目《终结报告书》(附件4)原件2份(表中“经费决算”栏目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附件5)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件6)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原件3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3套)。
(二)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表中“经费决算”栏目须经校计财处审核盖章)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3套(论文可用复印件);
3、项目《申请评审书》1份(复印件)。
三、我校2013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在研项目清单如下:
1、美国气候变化诉讼研究(项目批准号:13YJA820040),项目负责人:沈跃东(法学院);
2、西方认知中的“中国形象”:《教务杂志》关键词之广义修辞学阐释(项目批准号:13YJCZH228),项目负责人:钟晓文(外国语学院);
3、面向突发事件的人车混合交通行为规律及应急疏散算法研究(项目批准号:13YJCZH270),项目负责人:赵永翔(经济与管理学院);
4、服务驱动型政府流程再造改革模式的绩效评估、影响机理与优化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13YJCZH228),项目负责人:叶勇(经济与管理学院)。
四、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鉴定结项工作。各项目负责人须于2018年9月12日前完成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教育部社科司将予以撤项并追回已拨课题经费。
五、校社科处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六、2014年、2015年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可随时提出鉴定结项申请。具体要求同上。
附件:
校社科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