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及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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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附件文件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及技能等级岗位考核的指导和报名工作。现将注意事项及我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岗位继续教育:
二、技能等级岗位考核:
1、报考的岗位应与现从事的岗位工种相符,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方能报考。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安排转换工种岗位的,可按原等级申报现岗位工种的考核,取得任职资格后,原等级工种年限与转换的工种年限合并计算。
2、文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空缺情况,择优推荐人员参加升级考核。由于之前我校已取得高级工岗位任职资格的人数已超上级核定数,因此暂不申报高级工的升级考核。
4、推荐报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先经用工单位盖章)个人装袋,于6月20日前报人事处劳工科(行政北楼西219)审核。材料中应附用工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岗位工种、岗位职责的证明。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