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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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调动研究生科研积极性,鼓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8〕1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此次奖励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发表的论文。
2.作者为我校在学研究生或者毕业两年以内的研究生,本人为论文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只奖励排名第一的作者)或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3.论文须以福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奖励类别
按照《办法》规定,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可分为八种类别:
1类:《Nature》、《Science》或《Cell》(均不含子刊)论文。
2类:《Nature》子刊或《Science》子刊(不含Scientific Reports)论文。
3类:其他顶级期刊论文(含人文社科类顶级期刊论文)。
4类: 其他SCIE或SSCI收录一区论文。
5类: 其他SCIE或SSCI收录二区论文。
6类:《求是》论文。
7类:《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论文。
8类: 其他文科“一类核心期刊”论文。
三、认定标准
高水平论文的认定根据《办法》规定执行。其中,SCIE分区以2017年正式发布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大类或小类分区为准,SSCI分区以2017年数据方正式发布的JCR期刊分区表为准。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1.申报研究生进入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9.229.132.46/login.aspx )自行申报,打印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学院。
2.学院按照奖励条件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报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公布最终的奖励名单,发放论文奖励。
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导师审核);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及作者所属单位页的论文关键页(打印或复印件);《##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汇总表》(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院,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五、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意义,以此为契机引导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的科研,争创高水平成果,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同时,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强化学风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
2. 鼓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配套资金用于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奖励范围,或者设置新的奖励项目激励研究生的科研创新。
3.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申报、审核和奖励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联系人:王丹 祝苏东,电话:0591-22865505
地 址:行政北楼西311办公室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