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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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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经管院委[2018] 13号
关于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届教代会暨第届工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工会:
经福州大学工会批准,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届教代会暨第二届工代会(以下简称“两代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上旬召开。为了选好代表、开好大会,更好地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院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现将本届“两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代会”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
1、根据《福州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我院“两代会”代表人数按教职工总数40%的比例,确定本届“两代会”正式代表名额为111名。
2、按《福州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二级教代会代表占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的比例为30%-40%,其中教学、科研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民主党派成员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根据我院实际,本届“两代会”代表学院按40%,院机关(含学工组)干部按23.4%,教学、科研教师代表按76.6%的比例推荐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见附表)。校党政领导分别带名额(不占各单位分配名额)按工会关系所在单位参加选举。
3、二级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5年,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代表在任期内如在本单位内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仍然有效;代表调离本单位、退休,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时,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则上应由原选举单位依照规定程序另选他人替补。
二、“两代会”代表的条件
本届“两代会”的代表具有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双重身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教书育人。
2、关心、支持并积极投身学校、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在学校、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受到广大教职工和同行会员的信任和拥护。
   4、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民主管理工作。
三、“两代会”代表产生办法和程序
1、院“两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在党支部的密切配合下进行。候选人名单确定及代表选举产生都要充分发挥民主,尊重和保障教职工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院“两代会”的代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各选举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代表构成要求以及代表的条件,组织教职工讨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人选;同时,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教职工总数半数以上的方能当选。
3、各分工会将选举结果上报院“两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后,再由“两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上报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正式代表人选。正式代表选出后,应随即组成代表团,选出代表团正副团长并确定秘书1名。
四、时间和要求
各选举单位应于12月28日前上报代表人选名单。
本届“两代会”的召开,是学院民主制度建设工作中的一件大事。选好代表是开好本次“两代会”的前提和基本条件。各党支部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支持各工会依照自己的章程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代表条件,把好代表素质关,掌握好代表构成比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中的组织工作和选举工作,保证如期完成代表选举的任务。
附:1、代表名额分配表
      2、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届教代会
第二届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
 
 
1.代表选举名额分配表 u/cms/www/201812/19004152uv5e.doc

2.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u/cms/www/201812/18092455xev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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