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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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的通知
各研究院、学位点及有关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阶段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如下: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月20日或2019年2月26日—2019年3月26日,并于规定时间将纸质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办(经管中楼201),具体要求请查看我院网站的“教育教学”— “研究生教育”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相关要求”(请直接点击查看详情)。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办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