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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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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文科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文科学院应根据我校申报通知和课题指南,进一步做好动员、发动工作,特别是要切实抓好课题论证工作。课题论证情况将作为我校向省社科规划办推荐申报项目的依据。
2、各文科学院应鼓励有较强科研实力、选题及论证工作做得比较好的老师积极申报重点项目。申报重点项目如上会未获批立项重点项目的,可转入一般项目立项评审。
3、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申请书第四部分――“四、经费概算”一栏中的“年度经费预算”是指“直接费用”的分年度预算不能填写为“申请经费”的分年度预算(之前的通知有误)。请各文科学院科研秘书通知相关申报老师。
4、2019年2月24日上报本学院项目申报材料时,须同时填报加盖学院公章的《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项目组织论证情况表》(附件1)和《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文档请发送至:kycs@fzu.edu.cn
5、各文科学院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对本学院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申报情况做好摸底工作,并填写《2019年拟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情况表》(附件3),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kycs@fzu.edu.cn
6、其他单位的申报人在报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时,须将填写好的《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kycs@fzu.edu.cn
 
 
 
 
校社科处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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