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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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会[2018]1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校人事处
2019年1月11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会[2018]1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执行。
校人事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