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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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现将我校2019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2019年省社科规划项目选题,要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导向作用和社科理论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的要求,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福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结合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研究选题,充分发挥项目申请人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推出有理论深度、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我省以高质量发展实现赶超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66条实施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单位要发动本单位的台湾同胞积极申报。
三、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5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
申请书第四部分-“四、经费预算”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按以下填写:
(1)一般项目:直接费用总额为3万元,在8个科目中进行预算分配;间接费用填写2万元,经费总额填写5万元;
(2)青年项目:直接费用总额为1.8万元,在8个科目中进行预算分配;间接费用填写1.2万元,经费总额填写3万元。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有两名同一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4.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申报要求
1.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相关部门的除外);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申请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5.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6.《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7.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五、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集、研究报告、专著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六、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2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4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基础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应用研究《论证活页》限用一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3)《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务必使用2019年版本,其它年度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不予受理。
(4)《(单位名称)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清单》(加盖单位公章)1份。
2.电子材料
(1)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清单》;
(2)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184540@qq.com
七、本年度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青年项目、台湾同胞申报不设指标限制。我校各文科学院一般项目限额申报数如下:经济与管理学院23项,法学院8项,人文社科学院8项,外国语学院8项,马克思主义学院5项,厦门工艺美术学院8项。为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作为国家级项目的培育功能,近三年(2017-2019年)未申报过国家级项目的教学科研人员,其申报的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学校将不予推荐上报。
八、申报截止时间及其他
1、我院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林威,电话:22866400。
附件: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