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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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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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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改进评审方式,建立了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实行网络申报、网络评审,将建立省内外相结合、数量比较充足的评审专家库,以进一步提升我省评奖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届评奖的评审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现就推荐评审专家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
2.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愿意参加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审工作,遵守评审规则和纪律;
5.担任决策咨询组评审专家的,应具有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且有一定理论造诣。
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马列·科社;3.党史·党建;4.哲学、宗教学;5.经济理论;6.应用经济;7.管理学;8.统计学;9.政治学;10.法学;11.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12.历史学、考古学;13.中国文学;14.外国文学;15.语言学;16.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港澳台与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三、推荐工作要求
1.要认真做好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根据上述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不予推荐。
2.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表》,由学院汇总后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送校社科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16184540@qq.com
3、联系人:林威  电话:2286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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