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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届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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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老师: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福能奖教金”和福能奖学金”管理文件的通知》(福大政【2018】29号,见附件1)精神,为激励我校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表彰品德高尚、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教职工,尤其是投身于石油化工教育事业的教职工,由福建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助在我校设立“福能奖教金”。现将2019年第二届“福能奖教金”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福能奖教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50名优秀教职工(除石油化工学院外的我校中层干部不超过5名,石油化工学院教职工25名),学校一线和常驻泉港校区的教职工优先推荐,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二、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品德高尚,作风端正,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2.全职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工作三年以上者(2016年1月1日以前入职)。

三、推荐方式

1.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学院、单位推荐;由福能奖教金评审办公室组织初审,向学校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理事会推荐;福能奖教金和福化奖学金理事会负责对候选人进行遴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人选。

2.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可申报2人,100人以下限申报1人;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1份;申请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

3.请以各支部为单位上交、审核申请材料,并汇总《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请各支部于2019年5月23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院党办(经管中楼312),相应电子版发送至905298229@qq.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5月17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1.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福能奖教金”和福能奖学金”管理文件的通知》(福大政【2018】29号)

2.《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表》

3.《福州大学“福能奖教金”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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