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二次党代会代表人选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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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大经管院委[2019]09号
各党支部:
经学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认真审查,并经院党委会审议,同意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请各选举单位按照《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代表名额分配的要求,认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按照选举工作的要求,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进行选举时,应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请各选举单位于5月20日前将党代会代表产生情况上报院党委。
特此通知
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