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研究生2018年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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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研究生2018年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科研积极性,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推进和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8〕1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启动研究生2018年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评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此次奖励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研究生在学期间或毕业后两年内,于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
2.研究生本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3.论文须以福州大学或下属二级学院(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 高水平学术论文认定标准
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认定根据《办法》规定执行。其中,SCIE分区以最新发布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大类或小类分区为准,SSCI分区以数据方最新发布的JCR期刊分区表为准。JCR期刊分区表大类或小类中分区不一致的论文,可以自由选择分区申报。
三、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1. 申报研究生进入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9.229.132.46/login.aspx)填写论文申报信息,打印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学院。其中,已毕业且在校登记的银行卡无效的同学,在系统中要填写银行账户信息,其他人无须填写,本步骤要求5月15号前完成系统申请及纸质证明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办(新区经管中楼201)逾期不予以受理。
2.学院按照规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报至校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进行公示。
4.研究生院汇总信息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者,学校发文确认并发放奖励。
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大学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导师审核);包含论文题目、作者及作者所属单位页的论文关键页(打印或复印件);网页上打印的论文分区明细;《##学院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汇总表》(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 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意义,以此为契机引导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的科研,争创高水平成果,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同时,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强化学风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
2. 鼓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配套资金用于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奖励范围,或者设置新的奖励项目激励研究生的科研创新。
3.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申报、审核和奖励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 其他
1.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高水平论文奖励金额累计达到2万及以上者,可以申请颁发荣誉证书,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可携带学生证直接到研究生院进行申请。
2. 已结题或在研究生院已备案的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者可补报2017年发表的论文,列入博创结项成果的论文不能再申报。
3.部分2018年才有分区的新出期刊中2017年发表的论文,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补报。
4.请各学院于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研究生院,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电话:0591-22865505
地 址:研究生院学位点建设与质量评估办公室(行政北楼西311)
邮 箱:yjsyxkb@fzu.edu.cn
附件:1.《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的通知》(福大研〔2018〕17号)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