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经管院委[2019]07号
各党支部:
经院党委会审议,同意各选举单位上报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请各选举单位认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按照院党委提出的代表比例要求,对经院党委会审议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进行充分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于5月10日前上报院党委。
特此通知
中共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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