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第八届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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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福大人【2019】78号,见附件1)精神,为激励我校青年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争先创优,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脱颖而出,表彰优秀青年教师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的突出业绩,我校将开展2019年第八届“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勤奋,业绩突出;
2.全职在福州大学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等岗位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教职工(2016年1月1日以前入职);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不超过20人,每人奖金2万元人民币。
三、评选程序
1.通过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组织初审,向学校评选委员会推荐。
3.校评选委员会初评并确定获奖者建议名单,报党委常委会审定。
4.拟表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
1.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可申报2人,100人以下限申报1人;
2.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1份;
3.请以支部为单位上交、审核申请材料,并汇总《福州大学“杰出青年教师励志奖”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
4.请各支部将纸质版材料于2019年5月23日前报送学院党办(经管中楼312),相应电子版发送至905298229@qq.com。
5.注意:管理服务类申请人须在校评选委员会评审会上进行述职,请申请人于评审会前准备好个人陈述PPT(五分钟)。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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