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等材料寄送通知(经管非全日制)
- 发布日期:2023-04-14
- 浏览次数:次
材料1 II_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 (请在右上角标注四位复试名单序号)
材料2 福州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请在右上角标注四位复试名单序号)
材料3 体检报告 (请在右上角标注四位复试名单序号)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或福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材料1、2下载/info/1071/17797.htm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MBA中心大楼208招生办公室 吴老师收 05918789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