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级各类研究生导师承诺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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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院、各学位点: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研究生院通知,请有指导2024级研究生的导师签署承诺书,方法如下:
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导师角色进入【学生管理】--【所带学生】界面--【打印承诺书】(一式两份,签名);
提交时间:10月10日之前;
提交地点:学院研究生办(旗山校区院办中楼201室)或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怡山校区MBA大楼202室),可选择一处就近提交。
学院收齐承诺书后,一份学院保存,另一份报送研究生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9日